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大连高新区政务云平台租赁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并经首次服务准备验收合格后1年。本项目合同服务期满前,在下一年度财政预算能够保障、现行政策不变的条件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价格变化幅度小,双方协商同意,可在合同到期前,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合同,合同应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两次,续签的合同按财政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348万元
最高限价:投标折扣率不得超过100%。
注: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依法持有(或被授权)由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业务覆盖范围须包含大连,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业务种类(服务项目)须满足:
1.具有基础电信业务中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中的“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许可和“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许可;
2.具有增值电信业务中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许可和“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许可。
注: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开标室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xyln.ln.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本项目不允许非法转包,违法分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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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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