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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机场货运安检信息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16 收藏项目

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银川机场货运安检信息系统项目

2.项目编号:GC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元):2900000.00

5.最高限价(元):2900000.00

6.采购需求:拟采购货运安检信息系统软件1套、安检应用数据库服务器2台、数据库组件2套、冷备服务器1台、货运接口服务器2台、监控存储1套、双机热备软件1套,防火墙1台等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80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运行。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1.2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2.1.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2.1.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2.1.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2.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2.1.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第2.1.3-2.1.6项条款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本承诺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拟投货运安检信息系统软件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该软件产品的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声明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如为该软件产品的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和制造商声明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同品牌同型号的软件产品只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均被否决投标。招标文件中与本条要求不一致的,均以本条要求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6日00:00至2026年03月23日24: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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