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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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简要规格描述或 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数量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电梯推荐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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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安公路人行天桥工程电梯采购安装项目 |
电梯采购,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4台 |
约87.48万元 |
上海三菱、日立、迅达(瑞士)、通力(芬兰)、天津奥的斯 |
注:投标人应在以上推荐品牌中进行选择,如未在以上推荐品牌中选择,则应提供不低于以上品牌的相关证明,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为电梯设备制造商或电梯设备代理商,并具有相应的资格、较强的经济实力、安装调试保养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1)制造商资格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具体产品范围见型式试验证书(覆盖范围乘客电梯额定载重量≥1250kg,额定速度≥1.5m/s)。
(2)代理商资格要求:
代理商必须是其代理的电梯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并且其代理的电梯设备制造商未参加本项目投标。代理商单独参加投标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电梯设备制造商参加投标的,其不能再授权给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一个电梯设备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备特种设备操作许可证(须提供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1.自公告发布次日0时后至2026年3月24日16:00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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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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