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6年营房维护整修预先发包项目(第三次) 二、项目编号:2026-V 三、项目概况: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造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上述应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时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官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收到相关处罚。(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6年03月16日 至 2026年03月23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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