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电西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西溪河2026年知识产权代理服务项目(第二次)询比采购公告一、采购单编号:GX-202603-005415 二、采购单名称:西溪河2026年知识产权代理服务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单位:四川华电西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服务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6-03-20 14:00 八、服务开始时间: 2026-04-02 九、备注:…… 十、采购清单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5. 报价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 报价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 资质要求:报价人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颁发的《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 8. 业绩要求:报价人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代理的、技术领域属于水力发电或光伏发电行业的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10项的业绩。须提供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和与之对应的授权发明证书复印件。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一旦发现业绩虚假,取消竞价资格。 9. 报价人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代理的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量不少于1000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不少于1000件,且2025年度内提出申请并在同一年度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不少于20项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查询平台(如https://ggfw.cnipa.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内容须清晰可见报价人名称、查询时间段、专利申请/授权数量汇总信息,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10. 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专利代理师不得少于3人,均应具备有效的《专利代理师资格证》,执业经验不低于3年。所有人员须为报价人正式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11. 其他和信誉要求:无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的专利代理违规行为(如虚假代理、泄露技术秘密、违规执业),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等级为A 级。供应商应提供https://ggfw.cnipa.gov.cn/home查询截图。 12.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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