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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1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GZC

2.项目名称:甘谷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运营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350.00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350.00万元

5.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甘谷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运营服务和维护供应商一家。

6.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满、合同款项付清和合同内容履约结束后自行终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本项目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1.2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具有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 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和银行的资信证明;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资信证明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后出具的为准)。

1.3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近一年内<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计算的1年>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1.4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1.5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1.6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2.本项目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各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相关截图打印扫描盖供应商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

3. 行贿犯罪查询: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相关截图打印扫描盖供应商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

4.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供应商满足的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金额为350.00万元,总体预留比例为100.00%。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环保工程专业承

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1.时间:自2026年03月17日00时00分00秒起至2026年03月23日23时59分59秒止均可获取(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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