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4号线龙子湖路停车场改造新增工艺设备采购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合肥市轨道交通4号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合肥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关于合肥市轨道交通4号线南延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皖发改基础〔2016〕692 号、皖发改基础〔2017〕131号、皖发改铁建函〔2020]391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4号线龙子湖路停车场改造新增工艺设备采购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6BFFAZ00239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6BFFAZ00239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建设规模:4号线南延线华南城车辆段第一批工艺设备(钢轨打磨车、蓄电池轨道车、内燃机车、公铁两用车各一辆),4号线工程龙子湖路停车场改造新增工艺设备(检修平台、不落轮镟床及土建基础改造工程、安全联锁)。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设备设计(含工艺设计)、制造、运输、保险、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以及预验收、竣工验收、最终验收、培训及特种设备取证全部手续办理工作等全过程,其间包含设计联络及各交验、试验、验收环节,技术文件和图纸提供,包含工程全过程服务和售后服务。
2.7 合同估算价:5132.59万元
2.8 交货及安装周期:自2026年4月15日(暂定)之日起约455日历天;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调整上述交货计划,投标人须无条件响应。
2.9 交货及安装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10 招标范围:4号线南延线华南城车辆段第一批工艺设备(钢轨打磨车、蓄电池轨道车、内燃机车、公铁两用车各一辆),4号线工程龙子湖路停车场改造新增工艺设备(检修平台、不落轮镟床及土建基础改造工程、安全联锁)。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设备设计(含工艺设计)、制造、运输、保险、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以及预验收、竣工验收、最终验收、培训及特种设备取证全部手续办理工作等全过程,其间包含设计联络及各交验、试验、验收环节,技术文件和图纸提供,包含工程全过程服务和售后服务。
2.11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地区)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车辆段或停车场工艺设备集成供货业绩,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
2)合同业绩中至少包括钢轨打磨车及以下所列设备的其中一项:内燃机车、蓄电池轨道车、公铁两用车、不落轮镟床。
3.1.3 财务要求:/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4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03月1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07日11时00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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