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翔路改造工程(交安机电标)已由苏州市吴中区数据局以吴数据项批【2025】19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苏州市吴中区交通运输局以吴交程【2025】16号批准,项目使用单位为苏州市吴中区交通运输局,集中建设单位为苏州市吴中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苏州市吴中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龙翔路改造工程北起于吴中大道,终点与天鹅荡路平交,路线全长约1736米,全线利用老路路基,向两侧拼宽,路幅标准断面宽度45米、46米。项目采用二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规模。
2.1.2建设规模:本次实施龙翔路改造工程交安机电内容的施工,具体包括:交通安全设施、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电子警察、路灯等。
2.1.3合同估算价:981.91万元。
2.1.4工期要求:1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按发包人通知);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日期起计算2年。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LXL-JAJD标段,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交通安全设施、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电子警察、路灯等工程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等的施工和缺陷修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同时满足①②③要求:
①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独立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表1 企业信息基本表》中显示】;
②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涵盖)应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或以上等级)资质与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或以上等级)资质;
③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同时满足①②要求:
①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50万元的道路机电工程(工程内容须包含监控或电子警察)施工项目;
②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50万元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
注: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业绩及联合体成员业绩均认可;业绩以信息系统备案的内容为准,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可为同一个项目或分属于两个不同的项目,若上述业绩工作内容包含在项目总包工程中,报表中须能反映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机电工程(工程内容须包含监控或电子警察)对应的合同金额(下同)。
(3)信誉同时满足①②③④要求(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①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公布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中被评定为C级或以上级别(含暂定级);
②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
注:联合体各方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且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按联合体各方中信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满足①②③④⑤要求(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
①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担任过已完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50万元的道路机电工程(工程内容须包含监控或电子警察)施工项目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50万元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③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④项目经理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⑤主要人员(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修改表》10.7款规定的原则认定。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拟投入本标段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投入的专职安全员总数算),拟投入的专职安全员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②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为本单位自有职工,须提供自2025年12月以来的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明细【缴费明细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的无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机构视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应主动提交有效的查询途径供评标委员会核实】;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或以上等级)资质,且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包括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除上述要求还应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登录)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7日13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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