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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202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16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202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宁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国有0%,私有0%,招标人为阜宁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阜宁县境内,具体涉及镇以县局下达文件为准。

2.2 招标范围:阜宁县2027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规划面积约6.7万亩、财政投资约16070万元(最终实施以市农业农村部门初步设计批复建设规模为准。如通过市级评审的项目,未能列入当年度实施计划的,在下一年度中继续实施通过批复的勘测设计项目),本次勘测设计招标共一个标段。

主要内容为阜宁县202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各镇(街道、社区)范围内项目建议书及项目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报告(代可研)编制(含初步设计报告书、设计图、概算等)和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送审预算及工程量计算书),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工作和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之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设计内容主要包括电站及配套线路(可委托专业设计单位)、桥、涵、闸、渡槽、防渗渠、砼路、林网、平田整地、生态修复、耕地质量提升等方案设计,其中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代可研)须按省市主管部门下发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提纲”编写。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标段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

(费率)

E3209230002000125001 

阜宁县202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

阜宁县202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议书、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规划面积约6.7万亩,投资额约16070万元,具体建设规模及投资额以市农业农村部门初步设计批复建设规模为准。如通过市级评审的项目,未能列入当年度实施计划的,在下一年度中继续实施通过批复的勘测设计项目。

总财政投资的2.2%

注: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费率)的作无效标论处。投标人进行费率报价时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比如投标人报价为X%,则X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1.98%)。

2.3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工作结束之日止。各阶段设计周期:设计周期12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5日内组织相关设计人员进场进行实地勘察,并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及与招标人约定的时间内提交项目建议书、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报告(代可研)及初步设计图纸,根据省市对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核意见和时间要求,修改完善项目初步设计报告,通过评审。在通过评审后1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注:本项目地质勘察由设计单位自行落实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阜宁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 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1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其他项目部人员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4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本次招标不允许 组建联合体投标。

3.6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8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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