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2026-03-20 09:00:00
新疆皖能英格玛发电有限公司安全防护警示标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二次)
信息时间: 2026-03-17新疆皖能英格玛发电有限公司安全防护警示标识采购项目(第二批 )采购公告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新疆皖能英格玛发电有限公司安全防护警示标识采购项目(第二批 )(编号WNXB20260228056)。 1.2项目地点:新疆准东经开区西黑山产业园皖能英格玛电厂 1.3项目概述与采购范围:报价人负责新疆皖能英格玛发电有限公司安全防护警示标识设计、制作、供货、现场测绘及部分安装。详见技术规范书。 1.4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日内完成现场勘查、查缺补漏和方案编制工作,方案经采购人确认后60日内完成所有项目内容。如遇机组检修或极端天气等非报价人原因导致无法按期实施的,经报价人申请并由采购人同意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2.响应人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2.2资质要求:(1)报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组织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营业执照合格有效。(提供证明资料)(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服务范围必须含标牌制作或销售。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证明资料)(3)报价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全部冻结事项。(提供承诺函或财务报告)(4)列入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皖能英格玛发电有限公司供应商库“黑名单”的报价人,不得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2.3业绩要求:报价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须至少有两项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标识标牌制作、安装业绩(或供货业绩),提供的单个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80万元。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的关键页通常包括合同首页、目录页、正文主要条款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如合同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须另附其他证明材料【如用户验收证明、评审通过文件、技术协议书、业主盖章、网站截图等】作为佐证,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6年03月17日至2026年03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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