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龙山风景名胜区分级保护调整专题报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龙山风景名胜区分级保护调整专题报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25万元
采购需求:
在开展大龙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中发现,整合优化后的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现行分级保护体系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1.保护边界模糊,缺乏精准界定。上版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0年批复)划定的一、二、三级保护区边界较为粗略,缺乏与实地地形、地物及权属界线的有效衔接,难以支撑确界定桩、日常巡护和执法监管工作。
2.缺乏动态更新机制,与现状景源分布脱节。部分区域原有景源已发生变化(如新增景源、景源消失或价值重估),而现行分级保护未进行相应调整,导致保护力度与实际资源价值不匹配。
3.与现代保护标准差距明显。原分级保护体系未充分衔接《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GB/T 50298-2018)及国家关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的最新政策要求,在管控强度、功能分区合理性等方面存在不足。
4.历史遗留问题突出,影响管理效能。部分一级保护区内存在已建旅游设施,部分人口密集、保护价值相对较低的城镇村区域却被划入严格保护区,既增加了管理难度,也制约了乡村振兴和民生改善。
5.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不足。现行分级保护未与“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有效对接,导致保护管控要求与城镇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存在冲突。
为此,亟需开展大龙山风景名胜区分级保护调整专题研究。基于实事求是、科学评估的原则,通过重新评估景源价值、优化一、二、三级保护区划定、建立差异化管控体系,确保核心资源得到严格保护,同时为必要的游览服务设施建设、居民点调控及区域协调发展提供合规、清晰的空间指引,为风景区总体规划修编及后续管理提供坚实技术支撑。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40个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3月16日至 2026年3月27日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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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