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润滑油分公司委托,就东北润滑油分公司系统内客户包装油运输及卸车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润滑油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东北地区的中油系统内大庆油田、吉林油田、大庆炼化公司、大庆石化、吉林石化、哈尔滨石化等用油单位提供包装油品配送卸车码放服务。服务的产品主要为润滑油、润滑脂、冷却液等包装产品,规格为0.0865kg-850kg不等,包装形式为纸箱、桶装等。服务重量均为产品净重。
预计2026年全年服务量为5000吨(仅为预计数量,不做业务量的保证),卸车量根据各送货地点实际发生量结算。
2.2服务地点:东北公司保供区域内包括但不限于大庆市、哈尔滨市、吉林市、松原市、盘锦市及与项目相关临时新增地点(详见附件1内到站地点)。新增运输路线时,相对应的运输价格根据与新增路线最近发出地/到货地进行测算(与新增路线最近发出地/到货地的吨/公里报价*新增路线运距)。运距以高德地图最近距离为准。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止。招标人经营管理模式发生变化、上级主管部门有新要求(新规定),或运输行业发生较大变革使成本显著低于招标价格时有权终止合同。
2.4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1名中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并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提供加盖公章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扫描件)。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包的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书)。投标人需提供2025年1-12月份的财务报告(均需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5年1-12月份的财务报告须加盖公章。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5年1-12月份的的资产负债表,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业绩要求:
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化工液体类包装产品运输、装卸服务业绩,需满足以下要求。其中,累计运输、装卸服务业绩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需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时间和金额以发票(含税)为准,发票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询(投标人自行提供发票查询截图)。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项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书)……
(5)投标人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5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要求:
(1)服务人员及车辆要求:投标人针对此项目设置的负责人,具有本行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且有人员顶岗计划(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对应年限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人员顶岗计划)。要有相对固定车辆,车辆符合润滑油运输要求,并具备防护措施(提供承诺书,且在签订合同时需确定具体车辆清单)。
(2)工业厂区作业经验:投标人须具备在大型工业厂区(如炼化、石化、钢铁等)进行运输或装卸作业的经验。需提供能证明此经验的现场作业照片。
(3)按照第五章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应承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23日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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