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红河州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项目编号:HLZB-2026-01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 万元
最高限价:20 万元
采购内容:对红河州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项目地点: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 1 号。
质量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审计工作,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审计报告;严格遵守注册会计师管理规定和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客观、公证、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的审计结果客观、真实、全面和准确,对采购人负责。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有服务工作内容完成之日止。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 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1.2 若供应商为分所/分支机构,应提供总所的授权书复印件。(总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所/分支机构参与本次采购,且总所与分所/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次采购。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 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2025 年 1 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单位,可仅提供纳税申请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应纳税额为零时,证明材料可为税务系统打印的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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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证明材料:2025 年 1 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以费款所属时期为准。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单位,可仅提供社保申报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 提供 2024 年或 2025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2024 年 1 月 1 日以后成立的单位,可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银行开具资金证明文件。
4.2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3 参加本次采购前 3 年内(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没有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责令停业或暂停承接新业务的行政处罚,并在承办企业年报、改制等审计工作中未出现重大
质量问题。(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5.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要求:
5.1 拟派往本项目的负责人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应为供应商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
5.2 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不得少于 3 人(含项目负责人),且没有受到相关行业惩戒或者相关业务禁入的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6.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采
购项目磋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6 年 3 月 11 日至 2026 年 3 月 17 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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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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