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背景概况:
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根据科研项目工作安排,计划建设超高压聚合反应失控表征及泄放实验平台。由于我公司不具备装备加工能力,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1家装置加工商承担超高压聚合反应失控表征及泄放实验平台加工定作工作,完成1套装置加工定作,项目总金额不超过1838万元(含税)。
2.2 招标范围: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加工定作超高压聚合反应失控表征及泄放实验平台1套,完成装置到指定现场的运输、安装与调试运行。实验平台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服务期包含实验平台安装、调试运行,直至完成验收)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内。
2.5 质保期:验收通过后12个月。
2.6 服务地点:辽宁省大连市或甲方指定地点。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资不抵债;须提供2024或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3 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1台/套及以上超高压设备加工制造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发票等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的失信分值低于8分或已恢复投标资格。失信分及投标资格,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7)投标人未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https://www.cnpcbidding.com/#/blacklist);如投标人在评标和定标阶段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则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如已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招标人不得与其继续签订合同。
3.5 联合体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6 分包要求:不允许分包。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03月16日至2026年03月23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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