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静海区城东片区防洪排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南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已由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以津静审一〔2026〕40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汇海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所需建设资金积极申请增发超长期国债资金,其余部分自筹。 建设规模为 1处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天津汇海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完善片区内支线一路、支线二路、支线三路排水管网,其中拟在支线一路下铺设d500毫米-d1000毫米雨水管道约501米,以及d400毫米污水管道约444米;在支线二路下铺设d500毫米-d1000毫米雨水管道约404米,以及d400毫米污水管道约355米;在支线三路下铺设d500毫米-d800毫米雨水管道约323米,以及d400毫米污水管道约263米;并对施工破坏道路进行原结构恢复。对互助渠、南环河进行清淤、岸线整理等,其中互助渠约2.75千米,南环河约1.3千米。对现状7座现状排水泵站及部分水表、流量计进行提升改造,主要为更新水泵、格栅及配套设施等。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内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静海区城东片区防洪排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南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EPC) 招标范围: 本标段投资额5353.0644万元,最大管径d1000mm,完善片区内支线一路、支线二路、支线三路排水管网,其中拟在支线一路下铺设d500毫米-d1000毫米雨水管道约501米,以及d400毫米污水管道约444米;在支线二路下铺设d500毫米-d1000毫米雨水管道约404米,以及d400毫米污水管道约355米;在支线三路下铺设d500毫米-d800毫米雨水管道约323米,以及d400毫米污水管道约263米;并对施工破坏道路进行原结构恢复。对互助渠、南环河进行清淤、岸线整理等,其中互助渠约2.75千米,南环河约1.3千米。对现状7座现状排水泵站及部分水表、流量计进行提升改造,主要为更新水泵、格栅及配套设施等。中标单位负责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作及相关服务并达到建设单位需求及交付条件和质保期内保修等工作。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6年04月20日 至 2026年11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1名,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师证书且为单位正式职工;(3)施工项目部人员: 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格要求:(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3)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主办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4)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兼投不兼中。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间:2026年03月17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03月23日16时00分00秒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静海区城东片区防洪排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南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EPC) 招标范围: 本标段投资额5353.0644万元,最大管径d1000mm,完善片区内支线一路、支线二路、支线三路排水管网,其中拟在支线一路下铺设d500毫米-d1000毫米雨水管道约501米,以及d400毫米污水管道约444米;在支线二路下铺设d500毫米-d1000毫米雨水管道约404米,以及d400毫米污水管道约355米;在支线三路下铺设d500毫米-d800毫米雨水管道约323米,以及d400毫米污水管道约263米;并对施工破坏道路进行原结构恢复。对互助渠、南环河进行清淤、岸线整理等,其中互助渠约2.75千米,南环河约1.3千米。对现状7座现状排水泵站及部分水表、流量计进行提升改造,主要为更新水泵、格栅及配套设施等。中标单位负责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作及相关服务并达到建设单位需求及交付条件和质保期内保修等工作。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6年04月20日 至 2026年11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1名,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师证书且为单位正式职工;(3)施工项目部人员: 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格要求:(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3)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主办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4)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兼投不兼中。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间:2026年03月17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03月23日16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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