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玄武区花园路7号等6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已由南京市玄武区建设局以(项目审批文号:玄建字[2025]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百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百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玄武区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玄武区花园路7号等6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主要实施内容:本次改造不涉及建筑结构,结合老旧小区实际,实施房屋整治(立面出新、内楼道出新、屋面渗漏整治、墙面附属工程整治等)、道路整修、出新非机动车棚、绿化补植、基础配套设施完善及弱电管线序化等工程;具体包含老旧小区房建改造工程、道路景观改建、电气、给排水、智能化、室外工程等,具体详见招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计划工期:179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44038300.00元 2.5 工程规模:本次招标为玄武区花园路7号等6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本工程实施范围为6个小区,共62栋多层住宅,建筑面积约17.23万平方米。其中1)锁金村4号共5栋住宅楼,建筑面积约 1.42万平方米;2)锁金村4-1 号、4-2号共5栋住宅楼,建筑面积约 1.31万平方米;3)锁金五村南院共9栋住宅楼,建筑面积约2.00万平方米;4)罗汉巷小区10-12幢共3栋住宅楼,建筑面积约1.02万平方米;5)花园路7号共13栋住宅楼,建筑面积约5.20万平方米;6)北苑一村共27栋住宅楼,建筑面积约6.28万平方米。 2.6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 2.7 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1、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1、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2、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要求。 提供满足正文1.4.4条要求的承诺书。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21年3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达到1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小区出新工程或者小区环境整治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及建筑面积以施工合同为准。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本次招标不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本招标项目玄武区花园路7号等6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已由南京市玄武区建设局以(项目审批文号:玄建字[2025]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百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百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玄武区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玄武区花园路7号等6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主要实施内容:本次改造不涉及建筑结构,结合老旧小区实际,实施房屋整治(立面出新、内楼道出新、屋面渗漏整治、墙面附属工程整治等)、道路整修、出新非机动车棚、绿化补植、基础配套设施完善及弱电管线序化等工程;具体包含老旧小区房建改造工程、道路景观改建、电气、给排水、智能化、室外工程等,具体详见招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计划工期:179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44038300.00元 2.5 工程规模:本次招标为玄武区花园路7号等6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本工程实施范围为6个小区,共62栋多层住宅,建筑面积约17.23万平方米。其中1)锁金村4号共5栋住宅楼,建筑面积约 1.42万平方米;2)锁金村4-1 号、4-2号共5栋住宅楼,建筑面积约 1.31万平方米;3)锁金五村南院共9栋住宅楼,建筑面积约2.00万平方米;4)罗汉巷小区10-12幢共3栋住宅楼,建筑面积约1.02万平方米;5)花园路7号共13栋住宅楼,建筑面积约5.20万平方米;6)北苑一村共27栋住宅楼,建筑面积约6.28万平方米。 2.6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 2.7 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1、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1、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2、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要求。 提供满足正文1.4.4条要求的承诺书。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21年3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达到1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小区出新工程或者小区环境整治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及建筑面积以施工合同为准。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本次招标不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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