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4年吉林长白山森工天桥岭林业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颗粒建设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已由汪清县发展和改革局汪发改审批字【2025】6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长白山森工天桥岭林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67 . 00%:自筹33 . 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年吉林长白山森工天桥岭林业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颗粒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吉林长白山森工天桥岭林业有限公司 原贮木厂院内。
2.3项目规模:建设规模为生产生物质颗粒17640t/年。其中包含新建加工厂房8400m², 场地硬化5280m²。
2.4招标范围:建设规模为生产生物质颗粒17640t/年。其中包含新建加工厂房8400m²,场地硬化5280m²,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 最高投标限价:17588558.34元。
2.6计划工期:2026年04月16日至2026年07月31日。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17日09时00分至2026年03月24日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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