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333.7021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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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分包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采购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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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海淀区残疾人职业康复中心智能化建设项目(设施部分) |
333.702160万元 |
一批 |
保障区职康中心智能化运行、残疾人精细化服务为目标,完成职康中心楼宇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信息化系统运行环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完工并具备初验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本项目通过合同分包执行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预留中小企业份额应占总金额不低于40%,其中预留小微企业份额占预留中小企业份额不低于100%。以上预留份额为最低要求。预留份额通过要求合同分包措施进行,即供应商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的方式,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1.2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3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03-17 至 2026-03-23 ,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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