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漯河第二人民医院院区沥青铺混凝土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漯河第二人民医院院区沥青铺混凝土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03-16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漯河第二人民医院院区沥青铺混凝土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漯河市第二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472689.76元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响应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发现响应人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有弄虚作假行为,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响应人承担。

3.3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及承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至今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信誉要求:

(1)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2)响应人应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需提供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网站打印页面或截图(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的查询)。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3月17日09时00分00秒---2026年03月23日17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5010770853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程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