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国核铀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项目业主(或买方):国电投核安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项目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辖莱阳市,山东莱阳核电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现场。
项目整体进度:
交货期:2026 年7 月15 日前货到现场。
2.2 招标范围
山东莱阳核电项目一期工程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辅助工艺设备,包括加药装置及其配套
全套安装附件、风机及其配套全套安装附件、等离子除臭装置及其配套全套安装附件、引
风机及其配套全套安装附件、栅格机及其配套全套安装附件、叠螺脱水机及其配套全套安装附件等,系统内管道、管件、紧固件及所有安装用辅材,以及本项目控制系统1 套,包括IO 控制柜(机柜共3 台),IO 点数量约686 点(AI:75,AO:17,DI:396,DO:198)已含10%备用点,采用PLC 系统,控制柜含配电微型断路器、电源模块、CPU 模块、光端盒、光电转换模块等,采用1000 兆单模光纤接口(底部进出线;控制系统网络安全防护为三级防护;控制系统设有双向数据通讯接口(含光缆、网线等),含2 台网络交换机,一台打印机,工程师站兼操作员站1 个(一个工作台两台工控机两把椅子))。具体如下: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山东莱阳核电项目一期工程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辅助工艺设备加药装置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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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除磷剂加药装置 |
套 |
1 |
|
1.2 |
碳源加药装置 |
套 |
1 |
|
1.3 |
次氯酸钠储罐 |
套 |
1 |
|
1.4 |
卸次氯酸钠泵 |
套 |
1 |
|
1.5 |
酸雾吸收器 |
套 |
1 |
|
1.6 |
安全洗眼淋浴器 |
套 |
1 |
|
1.7 |
次氯酸钠加药装置 |
套 |
1 |
|
1.8 |
PAM 配药装置 |
套 |
1 |
|
1.9 |
曝气风机 |
台 |
3 |
|
1.10 |
反洗风机 |
台 |
2 |
|
1.11 |
等离子除臭装置 |
套 |
1 |
|
1.12 |
引风机 |
套 |
1 |
|
1.13 |
机械粗格栅 |
套 |
1 |
|
1.14 |
机械细格栅 |
套 |
1 |
|
1.15 |
叠螺脱水机 |
套 |
1 |
|
1.16 |
管道 |
批 |
1 |
|
山东莱阳核电项目一期工程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辅助工艺设备加药装置设备控制系统 |
|||
|
2.1 |
PLC 控制柜 |
套 |
1 |
|
2.2 |
显示器 |
台 |
2 |
|
2.3 |
工控机 |
台 |
1 |
|
2.4 |
打印机 |
台 |
1 |
|
2.5 |
监控软件(编程) |
套 |
1 |
|
2.6 |
监控软件(运行) |
套 |
1 |
|
2.7 |
操作台、椅子 |
套 |
1 |
注:详细供货范围见采购文件之《附件:2.技术附件》中技术规范书。
2.3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220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认真研读以下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参与本招标活动,有可能出现
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本项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人均需满足,并须在投标人编制、提
交的投标文件中进行明确回应。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
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持有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同等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不接受国家电力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
(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核铀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投标人没有处于国电投核安科技(重庆)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3C 认证。
(2)投标人应具备至少1 个污水处理系统设备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需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章页),或交付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付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 年3 月16 日至2026 年3 月23 日00 时00 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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