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天津国际水稻研究院展示馆室外景观工程及协同创新中心装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42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市宝坻区金稻家庭农场(个体工商户),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会馆村的约2亩闲置建设用地用于天津国际水稻研究院展示馆配套景观建设及位于海教园逻哈思生态教育实践基地的约220平方米原有管护用房用于院士专家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的提升改造。
2.2.建设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国际水稻研究院展示馆室外景观工程及协同创新中心装修工程(施工)
该项目为天津国际水稻研究院展示馆室外景观工程及协同创新中心装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要求:自合同规定的起始之日起60天内完工(具体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国际水稻研究院展示馆室外景观工程及协同创新中心装修工程(施工)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证件在有效期内。(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B.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5年6月份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开标活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活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6)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且在有效期内。(7)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8)项目部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03-16 09:00:00至2026-03-20 16:00: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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