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渝水股份东部分公司2026年度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已由重庆水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东部自来水分公司批准实施。比选人为重庆水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东部自来水分公司,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欢迎各潜在供应商参与竞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重庆水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东部自来水分公司2026年度员工团体综合保险及员工和退休人员购买门诊医疗基金(健康委托管理服务)。东部自来水分公司共有员工约156人。
2.2比选范围:重庆水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东部自来水分公司员工2026年度团体综合保险及门诊医疗基金(健康委托管理服务)服务。
2.3保险方案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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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险种 |
保障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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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意外医疗保险 |
医保范围内报销比例100%,最高报销额度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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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特定重大疾病保险 |
120种以上重疾,一次性赔付2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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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补充住院医疗保险 |
医保范围内剩余部分报销比例100%,最高报销额度3万元(含普通疾病既往病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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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住院津贴保险 |
最高免赔不得超过三天,意外无免赔,赔付标准不低于100元/天(含),最高赔付不低于180天(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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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特定轻症疾病保险 |
50种以上轻症,一次性赔付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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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门诊医疗基金(健康委托管理服务) |
门诊医疗基金(健康委托合同)报销方式 |
职工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金额),凭相关就诊资料(药房发票不再作为报销凭证,根据市国资委对补充医疗保险的要求)交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报销,报销额度不超过职工个人报销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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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门诊医疗基金可使用报销额度为公司补充医疗保险总额度扣除员工团体综合保险后的余额,按职工人数(含退休职工)平均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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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保险期限:1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比选要求供应商具备的资质条件:具有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须包含人寿保险(若竞标人是商业保险集团(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参与竞标,只接受商业保险集团(总公司)授权的一家分公司参与竞标;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得同时参与竞标,否则按否决竞标处理)。
3.1.2 本次比选要求供应商具备的业绩条件:2023年1月1日起至竞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至少具有1个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业务项目业绩。
3.1.3 供应商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竞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26年3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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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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