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由集团公司下发的《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技术改造、大修第一批预计划的通知》(呼铁计函〔2025〕462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乌海工务段,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概预算审批、第三方审价已完成,项目已具备建设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施工单位。
2.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2.1.1项目名称:包兰线k98+641桥河底防护工程。
2.1.2实施地点:包兰线k98+641桥(4-12m-普通钢筋混凝土π型)。
2.2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河道清淤3010m³;河床铺砌10cm碎石垫石205m³,C35混凝土(含路面),HRB400钢筋48175kg,挖方820m³;垂裙C35混凝土216m³,HRB400钢筋10050kg,挖方825m³;基础护脚C35混凝土84m³,HRB400钢筋3570kg;河道边坡防护10cm碎石垫石47m³,C35混凝土141m³,HRB400钢筋11045kg;边坡护脚C35混凝土194m³,HRB400钢筋8225kg;全桥锥坡局部修补M10水泥砂浆勾缝80㎡,Φ100mmPVC排水管50m;锥坡护坡C35混凝土20m³,HRB400钢筋4260kg;拆除限高架钢材10932kg,C30混凝土26m³;新做限高架钢材5466kg,C35混凝土13m³,HRB400钢筋1026kg;拆除既有防绕桩C30混凝土3m³;新增混凝土防绕桩C35混凝土7.5m³,HPB300钢筋570kg;桥下水泥路顺接土方工程清除表土220m³,开挖土方1184m³,30cm后C35混凝土面层413㎡,15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础587㎡,15cm厚5%水泥土地基层634㎡,15cm厚5%水泥土垫层681㎡,传力杆(直径28mm)278kg,支架、附件筋、横筋(直径12mm)543kg;聚氯乙烯管Φ32L=10cm/堵头78个,角偶钢筋(直径14mm)147kg;沙袋1000m³。
2.3工程投资估算:
包兰线k98+641桥河底防护工程共计193.2517万元(含税),税率9%。
2.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日起-2026年7月30日。
2.5技术标准及质量目标
2.5.1包兰线k98+641桥河底防护工程
技术标准:
(1)对河床进行清淤并铺砌,铺砌厚0.3m,铺砌范围为沿河床方向铁路中心线以外上游10m、下游15m。上游垂裙深2m,下游垂裙深2.5m,宽0.8m,河床铺砌和垂裙采用C35钢筋混凝土结构。河床铺砌下设10cm碎石垫层。为减少河床铺砌表面裂缝,铺砌表面沿河床方向设纵向假缝,缝宽3cm,深4cm,并填塞沥青填缝料。假缝沿河床横向设置位置为每孔桥中心线处。并填塞沥青填缝料。河道铺砌面高程比照一般冲刷线高程,实际高程可根据现场实际测量高程进行控制,铺砌设计坡度为-1%,实际坡度可比照既有河道流水面坡度。施工时应保证河床铺砌顶面距离桥梁墩台基础底面的高度大于2m。
(2)河道边坡防护现状河道上游既有一段边坡防护,为防止河水冲刷,也为了将河床铺砌与既有边坡防护做成整体,本次大修将河床铺砌与既有边坡防护顺接起来,以增加防冲刷能力。结构及配筋形式同河床铺砌:10cm碎石垫层+30cm厚C35钢筋混凝土层。注意边坡底部做基础护脚。
(3)全桥锥坡局部修补、混凝土护锥。对全桥锥坡破损部位进行局部修补,重新勾缝抹面,在此基础上增加10cm厚的C35钢筋混凝土结构护锥。在护锥上增加直径10cmPVC泄水管,于管头靠路基一侧用0.3m×0.3m的透水土工布(400g/㎡)包裹。混凝土护锥高度范围为从锥底到设计水位以上0.5m位置处。
(4)限高架拆除既有4个限高架,在第四孔重做两个限高架。限高架净高3.7m,净宽4.0m;新做防绕桩在河床上下游位置各设一排防绕桩。防绕桩需与河床铺砌结合使用,防绕桩可设置在河床垂裙的位置。防绕桩间距2m,外露高度40cm。
(5)清淤范围内清淤的河道坡度为-1‰,可根据现场实际测量高程进行控制调整。施工前应对河道各处高程进行详细测量,可结合现场地形对坡度适当调整,但桥下不得为凹点,以免洪水汇集于桥下,同时务必做好桥下与桥梁下游的顺接,确保排水通畅。桥下或邻近桥梁清淤作业时,应采用小型机具或采用人工清淤,施工时不得对既有桥梁造成损伤,严禁侵入铁路限界。清除河道淤积土必须外运,不得堆积河岸及线路两侧。施工时应在上游设置稳固而垂直的水标尺或在墩台侧面的上游处用油漆画出水标尺。水标尺的起点须与国家水准基点高程相对应,标出历史最高洪水位和发生年月日。
相关材料质量目标
(1)钢材
粘贴钢板质量要求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的规定。钢板的基本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2017)的规定。
(2)普通钢筋
普通钢筋采用HPB300和HRB400钢筋,热轧HPB300钢筋标准应符合《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17)要求;热轧HRB400钢筋标准应符合《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18)要求。除特殊说明外,直径≥12mm者,均采用热轧HRB400带肋钢筋,直径≤10mm者,均采用热轧HPB300钢筋。凡需焊接的钢筋均应满足焊接要求。
(3)道路用水泥
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快硬、早强以及受潮变质的水泥不得使用。水泥的技术指标应满足下表要求。
选用水泥时,除满足以上规定外,还应通过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根据其配制弯拉强度、耐久性和工作性优选适宜的水泥品种、强度等级。
(4)道路粗集料
粗集料应使用质地坚硬、耐久、洁净的碎石、碎卵石和卵石,并应符合下表规定。混凝土路面使用的粗集料级别应不低于Ⅱ级。有抗(盐)冻要求时,Ⅰ级集料吸水率不应大于1.0%;Ⅱ级集料吸水率不应大于2.0%。
(5)道路细集料
细集料应采用质地坚硬、耐久、洁净的天然砂、机制砂或混合砂,并应符合下表规定。混凝土路面使用的砂应不低于Ⅱ级。
(6)水
饮用水可直接作为混凝土拌和养护用水。水质应符合流酸盐含量(按SO42-计)小于0.0027mg/mm³。含盐量不得超过0.005mg/mm³。PH值不得小于4。不得含有油污、泥和其他有害杂质。
(7)道路用钢筋
钢筋网、传力杆、拉杆等钢筋应符合下列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焊接钢筋网》(YB/T076)、《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和《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所用钢筋应顺直,不得有裂纹、断伤、刻痕、表面油污和锈蚀。传力杆钢筋加工应锯断,不得挤压切断,断口应垂直、光圆,用砂轮打磨掉毛刺,并加工成2~3mm圆倒角。
(8)道路其它材料
其它材料应符合《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30-2015中的相关要求。
3.实施单位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实施单位投标人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须具备近三年(2023-2025)铁路营业线河底加固相关施工业绩(附合同复印件)不少于5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业绩,无被责令暂停投标情况;
3.2申请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3.7申请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具备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8近三年申请单位或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铁路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申请单位在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工程中无中标不执行行为。
4.施工要求
4.1本工程施工内容包括:对工程的投资、质量和建设工期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施工全过程控制。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向我段提交完整的档案资料,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
4.2本工程的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并向我段提供完整的档案资料及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整理提交各项工程技术资料为止,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施工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4.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集团公司等有关标准、文件进行施工。
4.4单位对本工程所用的材料和主要、重要材料的检验测试。
(请登录)5.申请报名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6年3月13日19:00起至2026年3月16日19:00止发送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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