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车务段 委托, 现就 2026年各客运站闸机、广播、旅服系统及引导显示屏设备维保业务外包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招标项目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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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序号 |
采购项目 |
规格型号或工作内容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工作时间 |
工作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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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1 |
乌海车务段2026年各客运站闸机、广播、旅服系统及引导显示屏设备维保业务外包项目 |
详见附件A |
1 |
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乌海车务段管内各客运站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招标需求具有旅服系统生产厂商的授权书(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近两年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和现金流量表。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3名及以上稳定从业人员信息,包括从业经历、技术职称资质、从事本次招标业务的相关专业资质(包括专业受培训及取得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电子计算技术研究所培训证书等情况)。
5. 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且纳税记录良好,须提供近2年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转包。
7.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6 年 3 月 16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6 年 3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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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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