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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达仁河流域水源地保护与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1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TC

项目名称:镇安县达仁河流域水源地保护与综合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759,319.4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镇安县达仁河流域水源地保护与综合治理项目(地质灾害点治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7,127,7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127,7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专业施工 地质灾害治理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127,7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合同包2(镇安县达仁河流域水源地保护与综合治理项目(植被恢复和森林抚育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701,31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01,31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2-1 其他农林牧渔业工程施工 植被恢复和森林抚育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701,31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合同包3(镇安县达仁河流域水源地保护与综合治理项目(污水管网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930,309.4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30,309.42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3-1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污水管网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930,309.42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安县达仁河流域水源地保护与综合治理项目(地质灾害点治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2(镇安县达仁河流域水源地保护与综合治理项目(植被恢复和森林抚育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合同包3(镇安县达仁河流域水源地保护与综合治理项目(污水管网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安县达仁河流域水源地保护与综合治理项目(地质灾害点治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开户信息);
(6)提供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
(7)提供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8)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说明。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2(镇安县达仁河流域水源地保护与综合治理项目(植被恢复和森林抚育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林业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开户信息);
(5)提供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
(6)提供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7)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说明。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3(镇安县达仁河流域水源地保护与综合治理项目(污水管网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开户信息);
(6)提供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
(7)提供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8)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说明。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3月16日 至 2026年03月2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时间: 2026年04月07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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