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4.165万元
最高限价:704.165万元
采购需求:
|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 第1包 | 否 | 704.165 | 704.165 | 房屋修缮 | 2026年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第四批),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完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六)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供应商响应报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 ①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 ②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50%; ③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④磋商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须具有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参加磋商,各方均应提供); (2)设计资质:供应商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参加磋商,设计单位具备即可)。 (3)施工资质: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参加磋商,施工单位具备即可)。 (4)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参加磋商,施工单位具备即可) (5)本项目需配备:①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证书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磋商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正项目经理兼任);②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③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磋商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④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⑤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内的社保证明。联合体磋商时,以上人员的任命书需加盖联合体各方成员的公章;⑥根据津建筑【2018】489号文件精神,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对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的相关规定,组建施工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出具任命文件,供应商提供将按照津建筑【2018】489号文件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的书面承诺。(若为联合体参加磋商,各方均应加盖公章) (6)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8)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若为联合体参与磋商,联合体成员数量为2家:施工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应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3日到 2026年03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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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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