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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芝罘区大东夼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14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烟台市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芝罘区大东夼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396,477.87元

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名称:烟台市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芝罘区大东夼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工程)

2、采购内容及数量:本项目为烟台市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芝罘区大东夼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工程),共1个包。

3、采购标的需符合的标准:采购标的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相关专业标准、规范并符合磋商文件相关要求和合同的规定

工期:合同签订后 60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并通过验收。

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供应商可提供更优惠的保修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采〔2021〕7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本采购项目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三)建筑业,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判断所提供的工程是否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和《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如实申报中小微型企业。若供应商非中小微企业,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3日14:00至2026年03月20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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