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医治未病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9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9万元
采购需求:中医治未病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后15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4.已从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三、采购文件获取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3月18日15时00 分(注:不少于3个工作日,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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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中医治未病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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