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铭传北路、新淮大道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铭传北路(将军岭路-铭传路)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复,合发改投资〔2023〕1159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新淮大道(习友路-铭传路)道路工程立项的批复,合发改投资〔2025〕591号
1.4 招标人:合肥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高新城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合肥市创新策源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铭传北路、新淮大道工程监理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6AFGBZ50193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6AFGBZ50193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
2.6 建设规模:包括铭传北路(将军岭路-明珠大道)道路工程,西起将军岭路,东至明珠大道,全长约1800m,估算价19613.25万元;新淮大道(习友路-铭传路)北起江淮运河南岸K1+241处,南至铭传路,全长约2200米,估算价20851.42万元。上述两条道路均为城市主干道。
2.7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40464.67万元
2.8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办理工程结算且缺陷责任期满回访合格止(以实际发生时间为准)。
2.9 招标范围: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土建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等监理服务。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562.04万元
2.13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13000万元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或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监理业绩。
3.1.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3月1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3日9时30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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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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