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规模:枫树坝电站装有2台100MW的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大坝主要由发电厂房、重力坝、泄水闸等组成。本次招标是枫树坝发电公司2022年两台机组励磁系统复核试验项目。
(2)项目地点: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赤光镇枫树坝电站发电厂房内。
2.2招标范围:
按GB/T 40589及GB/T 40591标准的相关要求完成两台机组的励磁系统调节性能校核试验及PSS阻尼校核试验,并出具广东电网调度机构认可的试验报告。
项目要求详细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项目内容、技术规范及商务要求。
2.3工期及服务地点:计划试验时间于2022年9月,工期14天内,具体以调度批复为准。服务地点在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赤光镇枫树坝电站发电厂房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不存在被行政处罚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或被广东能源集团、水电分公司、本公司内部认定的灰名单、黑名单内的情况。(以声明函承诺为准)
3.3投标人应提供如下书面承诺:担任其法人代表或高级职务及投资入股的人员与广东能源集团及下属单位高管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如有发现,投标人投标及中标资格自动作废;投标人如与招标人单位中层及以上人员存在亲属关系(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需进行说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以声明函承诺为准)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投标人无影响本项目执行的行政处罚记录,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信息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件)
3.6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调试能力资格电源工程类乙级及以上资格。
3.7投标人出具的励磁系统复核试验报告须得到广东电网调度机构认可。(以声明函承诺为准)
3.8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2项广东电网励磁系统性能试验(励磁系统参数实测及建模试验或PSS参数整定试验)的业绩,且其出具的励磁系统性能试验报告取得广东电网调度机构的认可。
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若设备已投运)。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供货范围、数量和型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时间安排:
投标申请时间:2022年8月5日9点00分至2022年8月12日16点00分;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8月5日9点00分至2022年8月12日16点0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8月29日8点30分;
招标文件发售:200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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