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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陆川县北部供水厂及配套工程(厂区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陆川县北部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陆川县北部供水厂及配套工程(厂区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估算价:1945.084933万元。 交付使用期:自接到甲方发货通知后 180个日历天内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生产或供货能力;供应商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且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4.招标文件获取请于 2026 年3月13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 20 日)……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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