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一部分一期施工已由包头市城市管理局、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包头市市政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一部分一期施工2.2建设地点:包头市青山区2.3招标规模:本项目为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一部分一期施工,包括雨水管线工程、污水管线工程、道路恢复工程及相关附属配套工程。其中:科学路(富强路-幸福路)雨水管线工程:改造雨水管线962米,其中D1000管线472米,D1200管线490米;污水管线工程:改造D600污水管线901米;道路恢复工程:道路恢复面积21402.5平方米;道路标线恢复面积3810.3平方米。自由路(科学路-昌福道)污水管线工程:新建D600污水管线248米;道路恢复工程:道路恢复面积3037.3平方米;道路标线恢复面积804.412平方米。2.4项目计划投资:1975.85万元2.5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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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B1502002026031302001001 |
标段名称 |
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一部分一期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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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排水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道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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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万元) |
1716.27 |
工期(日历天) |
255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②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并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④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业绩均予认可,财务、信誉等其他要求需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全部满足;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投标,以牵头方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⑤支持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的40%。3.2投标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如投标人已申办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件如遇过期,未做或正在办理延期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发布的延期通知或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或相应文件)3.2.投标人项目经理的资格条件: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②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③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3-13 16:00至2026-03-20 23:59(北京时间,下同),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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