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内江甜味食品产业园集中供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内江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内江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内江甜味食品产业园集中供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市区发改[2025]8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江鑫永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内江鑫永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内江甜味食品产业园。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内江甜味食品产业园,规划建设用地5735.58㎡(约8.60亩),拟建设2套生物质燃气蒸汽锅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锅炉房、材料车间、附属用房、室外造气设备区与消防水池,建设覆盖园区企业的供热管道约4.00km与配套设施。
2.3计划工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的监理服务。
2.5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1个总投资不低于4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和1个总投资不低于4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联合体投标的,两类业绩可由不同成员提供,但须由承担对应工作的成员单位提供;同一合同同时包含房建与市政监理内容,且两部分投资均不低于4000万元的,可同时认定为两类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需为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14日开始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7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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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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