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编号:CECO
三、招标内容:按照采购内容,现对包3进行二次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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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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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OM-2026-BD02-0010/03 |
短剧拍摄与制作 |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设置总价最高投标限价及分项单价最高限价。设置总价最高投标限价:115万元,标包单价最高限价见分项报价表,投标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将被否决。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
(二)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投标人须有2022年1月1日至今拍摄或指导过剧情方向的同类作品案例(如短剧或剧情广告片或影视剧或话剧等艺术形式),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案例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列表、合同首页、日期页、合同清单页、合同关键页等有效证明材料,可在清单里标明采购数量、产品和服务信息等,并加盖公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八)投标人未曾在招标人的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过虚假信息。
(九)投标人必须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十)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十一)投标人与招标人和中国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十二)投标人未曾在招标人过往的采购活动中有过围标串标行为或围标串标嫌疑。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
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参与投标的
主体应与购买文件的主体一致。
五、招标文件发售:
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6年3月14日至2026年3月20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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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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