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混合二甲苯港口仓储保管服务项目(吉林石化、抚顺石化)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运输费用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吉林石化、抚顺石化生产的混合二甲苯港口仓储保管服务,专罐专用,项目实施地点为辽宁省港口,年仓储量约9.6万吨,最低仓储量不固定,具体仓储量均以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和数量为准。
投标限价见港口仓储费用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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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仓储费用报价表(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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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项目 |
最高限价(元/吨) |
暂估数量(万吨) |
投标单价(元/吨) |
报价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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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转运费(包含内贸港口费、过磅费、卸火车、仓储、危货申报费、装船一切相关费用) |
85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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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一个标段。
2.3 服务地点:见招标范围。
2.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3月31日。
2.5 项目概算:816万元(含税)。
2.6商务计价方式:固定单价。
2.7服务内容:吉林石化、抚顺石化生产的混合二甲苯港口仓储保管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3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份液体化工产品仓储保管服务合同,须提供业绩合同及发票原件扫描件。
3.4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书面承诺)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请登录)
3.6联合体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需提供书面承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13日18时至2026年3月18日 24 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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