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昆山市城市供水压力调控系统提升改造工程(一期) 已由 昆山市数据局 以 昆数据核〔2025〕14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昆山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昆山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昆山市城市供水压力调控系统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标段)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镇、张浦镇、周市镇、陆家镇、巴城镇、千灯镇、淀山湖镇、周庄镇、锦溪镇 ;
2.2工程规模: 昆山市城市供水压力调控系统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包括供水管网智能化设备提升、花桥增压站设备更新及进出水管改造工程两部分。1.供水管网智能化设备提升。主要内容:在全市供水管网上布设压力监测仪35处、水质监测仪25处、水音监测仪250台、噪声监测仪500台;2.改造花桥增压站老化水泵及配套设备6套;沿沪大道(昆嘉路-天福路、京沪铁路南-312国道)改造花桥增压站DN1000进出水管道约6.2千米(含DN1200-DN1400穿路套管约350米),包含安全等级为三级的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三级的边坡等相关的岩土工程勘察与设计,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2.3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日历天) |
|---|---|---|---|---|
| Q01G | 昆山市城市供水压力调控系统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 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 | 274.41 | 40 |
2.4其他: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应同时具备①③或同时具备②③: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道路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分项资质(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若申请人不能同时具备上述资质的,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2个,且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含道路、给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联合体协议书)。3.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3投标申请人资格3.3.1 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本条款中有关部门指国家住建部、江苏省住建厅、苏州市住建局、昆山市住建局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3.3.4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每一成员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具有公告要求的一项及以上资质,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3.3.5.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 在最近3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 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14) 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15) 根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且在联合惩戒期限内的;(16)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4业绩要求:本项目 是否需要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拟委派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投标申请人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 / 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勘察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规模、造价等);勘察设计业绩及时间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如无,可用业主相关证明)及其他相应证明材料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年03月13日 09时00分 至 2026年04月07日 0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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