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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京唐配套码头海关监管场地项目通用双梁桥式起重机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12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首钢京唐配套码头海关监管场地项目通用双梁桥式起重机采购,招标人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包)名称:首钢京唐配套码头海关监管场地项目通用双梁桥式起重机采购

2.2标段(包)编号:1A3

2.3项目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公司

★2.4交货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120日历天完成交货

2.5招标范围:采购通用双梁桥式起重机6台套,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书。

★2.6最高投标限价:1440万元(含税),超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且许可子项目中包含“桥式、门式起重机(A级)”,不接受代理商。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一份(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整机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首页、盖章页、合同关键内容页等相关证明材料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4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未被纳入招标人失信客户黑名单,并且未被纳入招标人暂停合作或取消合作的供应商名单;

3.5其他要求: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转包,须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8日(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2日9: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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