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波海创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宁波海创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承销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主要招标需求
2.1 发行规模: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的可续期公司债券(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监管机构最终批复或备案的额度为准),可采取分期方式发行,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需求。
2.2 债券期限:从本项目协议生效起至本公司债赎回注销之日止。
2.3 最高限价:年化综合承销费0.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若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2 特定资格条件(若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1)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若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若为联合体的,仅指联合体各成员与其它投标人不得存在上述关系,而非联合体成员之间)。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6年3月16日9:00至2026年3月21日23:59 时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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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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