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和采购方式
1.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油田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大庆头台油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后评价报告编制采购项目(项目名称),经黑龙江省油田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批准,资金来源企业自筹,现对该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内容:龙江油田公司持有头台油田公司部分股权,龙江油田公司为全面客观评估该参股投资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可持续性,提供投资决策依据,现通过竞价采购方式选聘专业咨询机构,开展本次投资后评价工作。供应商需对龙江油田公司参股头台油田公司投资项目提供投后评价咨询服务,并出具《投资后评价报告》。
2.2 项目编号:(请登录)
2.3 采购预算:¥50,000.00元(含税)(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
2.4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1日内完成工作。
2.5 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大庆市。
2.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标准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当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资质。
(3)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其他要求: / 。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注:(1)-(4)供应商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供应商名称发生合法变更,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7)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8)近三年(2023年3月16日~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9)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网站(https://zc.hljsjtjt.com)中,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列入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获取时间:2026年3月16日 0 时 0 分至2026年3月19日 0 时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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