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2.项目名称:盐池工业园区高沙窝区块(东区)环卫综合保洁市场化购买第三方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NXC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元):806900.00元
6.最高限价(如有):806900.00元
7.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及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
2.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03-12至2026-03-1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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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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