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招标人所属业主单位项目所在地,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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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信息服务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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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连 |
大连发电公司2号机组1、3号高速混床内部衬胶防腐及硫化升级改造,工程量范围: 3.对1号机组1.2.3号。2号机组2号高速混床 配水板胶垫更换。 4.对1号、3号高速混床及两台树脂捕捉器做衬胶、硫化。 5.对衬胶检查完善,水帽检查除锈更换。不准在高速混床上开孔,不准破坏原有高速混床的工艺结构。 6.衬胶、硫化后,应能保证原控制系统正常运行。7.高速混床整体调试。 此工程项目为包工包料承包方式,所有工器具、材料、耗材等所有物资均由投标方自行准备。 |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5月10日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东北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置期内,且不属于集团公司、东北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未被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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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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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连发电公司2号机组1、3号高速混床内部衬胶防腐及硫化升级改造 |
1.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已完工同类型高速混床衬胶改造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表征主要工作范围页,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3.投标人近24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未列入国家电投集团公司、东北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年03月13日至2026年03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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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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