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MCCG********、采购计划备案号:********、项目名称###市档案馆数字档案馆建设馆藏档案数字化处理及档案整理项目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320.********(万元)6、最高限价:320.********(万元)7、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是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享受报价分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对小微型企业中的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若供应商是中小微企业的未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则不享受价格优惠。3.供应商对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4.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依据。(行业类型:其他未列明行业)。5.供应商是中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详见招标文件格式附件);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以自愿按照《关于印###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向开展“政采贷”(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行****网上打印件的扫描件签署本单位公章);供应商为经营性事业单位的,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供应商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须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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