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质能工坊OPC社区二期项目已由项目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非政府):200万元,招标人为南京软件谷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质能工坊OPC社区二期项目。
2.标段名称:装修施工
3.项目地点:南京市;
4.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
5.招标范围及内容:1664.66平方米室内装修及家具、设备安装(实际装修面积约1361.6㎡),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6.工期:30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资质要求:具有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且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3、企业业绩要求:2021年03月0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4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的业绩(住宅、公寓、厂房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加盖公章,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当提供的证明材料中金额不一致时,以中标通知书中的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要求:
(1)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5年09月-2026年0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果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编制,请提供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证明;若投标人因改制等问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等情况,需提供由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项目负责人只需提供有效的劳务合同、退休证明。(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25]12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25]12号文规定执行。(提供承诺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5、其他: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7、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由两名成员组成,应符合以下条件:
(1)所有联合体成员应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联合体投标协议须经联合体各方盖章,其他投标资料由牵头单位盖章即可;
(4)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6)联合体投标时,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如不符合以上条件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3月13日9:00-2026年03月20日17:00
本质能工坊OPC社区二期项目已由项目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非政府):200万元,招标人为南京软件谷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质能工坊OPC社区二期项目。
2.标段名称:装修施工
3.项目地点:南京市;
4.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
5.招标范围及内容:1664.66平方米室内装修及家具、设备安装(实际装修面积约1361.6㎡),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6.工期:30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资质要求:具有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且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3、企业业绩要求:2021年03月0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4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的业绩(住宅、公寓、厂房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加盖公章,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当提供的证明材料中金额不一致时,以中标通知书中的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要求:
(1)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5年09月-2026年0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果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编制,请提供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证明;若投标人因改制等问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等情况,需提供由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项目负责人只需提供有效的劳务合同、退休证明。(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25]12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25]12号文规定执行。(提供承诺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5、其他: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7、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由两名成员组成,应符合以下条件:
(1)所有联合体成员应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联合体投标协议须经联合体各方盖章,其他投标资料由牵头单位盖章即可;
(4)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6)联合体投标时,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如不符合以上条件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3月13日9:00-2026年03月20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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