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外聘医院保安员服务项目
三、预算金额(元):¥696,000.00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服务内容:外聘医院保安员服务项目;
2.服务期限:自签定合同之日起一年;
3.详细服务要求请查阅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4.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必须对所投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
六、响应供应商资格:
1.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3)供应商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投标时提交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投标时承诺签订合同之后按《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要求到公安机关备案。(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03月13日起至2026年03月2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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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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