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国网黑龙江双鸭山饶河县供电分公司西林子供电所新建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2.2建设地点:双鸭山市饶河县西林子乡;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 727.01平方米,包括建筑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497.38平方米,地上二层,一层建筑面积248.69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248.69平方米。拆除并新建围墙108米。
2.4招标控制价: 172.57万元(其中:施工 163.76万元,设计8.81万元)。
2.5计划工期:
设计计划服务日期: 2026年04月10日至 2026年05月10日,服务期30日历天。具体服务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5月1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年12月31日,总工期:234日历天(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
设计: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施工: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包括勘测设计、施工、建筑安装工程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设计部分: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服务等(需驻场);
施工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项目实施阶段工程建设及施工图内所有内容,直至工程竣工验收、按规范及政府规定的各项专项验收、项目移交、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缺陷保修等。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3.1本次招标 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注:根据(建市〔 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不存在任何在建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不存在正在招投标阶段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形。
(2)设计负责人:需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
(3)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不存在任何在建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不存在正在招投标阶段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注: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2026年01月至2026年03月),国家规定(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书及劳务合同或返聘协议。
( 5)投标人需承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参与投标,同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还包括:
投标人需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信誉要求:
(1)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方式:1.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信用中国”网站顶部“信用信息”搜索栏中,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然后点击“搜索”。2.在搜索结果中选择需要下载报告的企业名称,在企业信用信息详情页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按钮,即可完成报告下载。)
(2)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 "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5财务要求:近三年( 2022年-2024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2023、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完整的审计报告。注: 2022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2025年、2026年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不需提供)。
3.6 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并严格执行考勤打卡制度(提供承诺函)。
3.7 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 2)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不超过二家,联合体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并申明牵头人以及联合体成员对所有合同条款所承担的共同义务和各方独自承担的义务,所有联合体成员均承担连带责任;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 “交易平台”操作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事宜,以联合体其他组成单位进行“交易平台”操作的视为无效。
3.9 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下载时间为2026年03月12日09时 00分至2026年03月18日21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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