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ZC
项目名称:2026年度太湖新城建筑(装修)垃圾清运处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2.269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大写叁佰玖拾贰万贰仟陆佰玖拾元整(¥:3922690.00)
采购需求:
拟采购2026年度太湖新城建筑(装修)垃圾清运处置项目服务,本次清运量预估24200吨(以实际数量为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自2026年4月1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止(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采购人(管理方)发出的进场通知书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资料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否则不予认可;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出现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7.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8.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11.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有授权)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苏州市区建筑垃圾(装修垃圾)运输企业目录及政府相关规定;
6.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公告中其他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有要求须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3-24 09:3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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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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