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项目名称: 玉石高速石阡东服务区及罗家山停车区餐饮小吃及汽修场所租赁采购项目
1.2 采购方案编号: FWF
1.3 采购人: 中交交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 /
1.5 采购项目资金: 企业自有资金
1.6 采购项目概况: 玉石高速公路起点连接思剑高速与新石高速交汇处,途经石阡县境内7个乡镇(街道),终点接入江玉高速大龙段。全长81.35公里,路基宽24.5米,采用双向四车道标准建设,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全线包含桥梁44座、隧道16座及互通立交8处,设置石阡东、花桥、青阳、平庄、天马5处收费站,配备石阡东、天马2处服务区(2对)及罗家山、坪地场2处停车区(2对)。玉石高速石阡东服务区(1对)总占地面积64002.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340.08平方米(不含加油站),包括综合楼2栋、宿舍楼1栋、汽车维修间2栋、设备用房1栋、停车位284个(含充电桩车位)、污水处理2套;绿地面积18962.78平方米,绿地率29.62%。主要使用功能包括办公、餐饮、小吃、车辆维修、停车休憩、新能源电车充电,基本服务设施齐全。玉石高速罗家山停车区(1对)总占地面积32122.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51.07平方米(不含加油站),包括综合楼2栋、设备用房1栋、停车位161个(含充电桩车位)、污水处理装置2套,绿地面积9174.15㎡,绿地率28.56%。主要使用功能为办公、餐饮、小吃、停车休憩、新能源电车充电,基本服务设施齐全。
中交交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石阡东服务区、罗家山停车区餐饮、特色小吃、汽修等商业业态进行经营租赁竞争性谈判,现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面向国内择优选定租赁经营单位。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2.1.1石阡东服务区的餐饮、小吃、汽修等商业业态场地租赁;
2.1.2罗家山停车区餐饮、小吃等商业业态场地租赁。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在经营期间不得擅自增加经营项目 。
2.1.3采购内容:拟采购玉石高速石阡东服务区及罗家山停车区餐饮小吃及汽修场所租赁采购项目,供应商经营范围包括不限于快餐、粉面食、地方特色小吃、热食类食品、烘焙食品、冷热饮等。以确保服务区、停车区能够高效、优质地运营,满足过往旅客的多元消费需求,为石阡东服务区、罗家山停车区的整体品质提升提供坚实的商业支撑。
2.2 租赁期限: 2年 。
2.3 地点: 玉石高速石阡东服务区(1对),罗家山停车区(1对) 。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供应商负责石阡东服务区、罗家山停车区的物业管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用工费、食宿费、保安、卫生保洁、污水处理(含污水收集、污水池、化粪池、管道疏通及污水处理设备运转及污水达标排放等)、固废垃圾清运、除雪、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绿化养护等全部物业管理事宜并承担相应费用;供应商负责承担其经营所需的水电费。(包含公共场所水电费及经营场所水电费,即扣除甲方自营超市水电费后的水电费)
具体事宜如下:
(1)租赁期内,供应商承担其经营及物业管理所产生的水、电、通讯等经营费用。
(2)租赁经营期内,供应商需对服务区、停车区所产生的所有垃圾(包括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生活垃圾等)按照国家和地方要求规范处理,其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缴纳。
(3)租赁经营期内,服务区、停车区的网络主线由采购人负责接通,供应商负责对接网络供应单位进行维修维护。
(4)按照当前行业服务要求,服务区、停车区配置的咨询台、免费开水间、母婴室、第三卫生间、无障碍卫生间等相关配套设施应符合贵州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有关规定。在租赁经营期内,服务区、停车区上述区域由供应商管理、维护、更换;租赁经营终止时,上述服务设施不可移动及原有部分归采购人所有,不可撤出,且采购人对此无需向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供应商新增部分由供应商自行处理。可移动与不可移动部分具体界定,由双方在进场清点验收完毕后签订设施设备清单的方式进行明确。
(5)供应商负责对接服务区、停车区的供水系统、供电系统、污水排放系统等各机关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水电供应的各种问题,保障水电正常供应,并负责水电管线的维修维护,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6)供应商负责对服务区、停车区公共场所及经营所需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维护,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7)供应商入场后,石阡东服务区、罗家山停车区原有餐饮、小吃的设备设施,待双方清点验收完毕后,由供应商须以12000元总价购买附件1《小吃资产移交清单》中所列设备,付款期限为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租赁经营终止时,该设备由供应商自行处理。
(8)石阡东服务区及罗家山停车区未装修部分及已精装部分重新装修时,所产生的装修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具体装修方案报采购人同意后,由供应商按照标准进行装修。
(9)石阡东服务区、罗家山停车区涉及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时,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增添等级评定所需的服务项目及配套设备设施(范围为服务区运营单位应购置部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本次采购谈判要求供应商为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经营范围包括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等服务区经营涉及到的经营项目或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 。
(2)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近3年的年度财务报告(含财务状况说明书、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包括2023年、2024年、2025年),若2025年度财务报告未完成,则提交2022年、2023年、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能够独立承担对经营项目所进行投入和管理的经营风险 。
(3)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3年(自2023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有3对以上同类高速公路服务区承包经营项目。本项目由供应商负责引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各类别品牌合作单位。供应商承诺在租赁期间至少引进以下业态知名品牌,包括餐饮(国内外知名连锁餐饮品牌)、特色小吃、汽修(仅限于石阡东服务区)等(注: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至今)能够证明供应商有引进知名品牌入驻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自有品牌、供应商与知名品牌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合作协议》《合作意向书》等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竞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竞标人,不得参加竞标; 具有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不得同时竞标 。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a.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起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b.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执业证书、社保缴费证明及业绩证明等;
c.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
d.水电工证书 。
e.其他要求: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解除限制期限的。
(6)其他: 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 14 时 00 分至 2026 年 3 月 17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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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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