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唐财采
2、项目名称:唐河县财政局唐河县财政专户社保基金定期存款代理银行服务项目(2026年第四批)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总金额:2元
项目最高限价: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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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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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唐财采购竞争性磋商-2026-26-1 |
唐河县财政局唐河县财政专户社保基金定期存款代理银行服务项目(2026年第四批)第一标段 |
1 |
1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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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唐财采购竞争性磋商-2026-26-2 |
唐河县财政局唐河县财政专户社保基金定期存款代理银行服务项目(2026年第四批)第二标段 |
1 |
1 |
否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为建立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县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机制,在兼顾社保基金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基础上,激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力度,实现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利益最大化。开展唐河县财政专户社保基金定期存款代理银行服务项目。
(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资金10170万元;二标段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资金7000万元。
(3)服务期限:一年;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质量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注意事项:投标人可投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投标人应就所投标段进行完整响应,不得将一个标段拆开响应,否则将不被接受。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具有有效的《金融许可证》;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3]46号)第十四条规定,“财政部门应选择同城银行经办机构作为财政专户开户银行,不得在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异地银行经办机构开设财政专户”。供应商应为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取得营业执照并依法设立总行或分支机构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国有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银行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提供2024年或2025年的银行年度报告或经审核的2024年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
(5)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开标时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8)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3月16日至2026年03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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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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