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鹿城区温州木材集团鞋都三期B地块项目(二期)已由温州市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020-330302-20-03-14941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鹿城区温州木材集团鞋都三期B地块项目(二期)机械车库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鹿城区丰门街道中国鞋都三期下河路2号(中国鞋都铁路沿线西侧39地块内)。二期总用地面积31618.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2367.0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97758.28平方米(包括办公楼8910.04平方米,宿舍30627.30平方米,生产性建筑57800.9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4608.74平方米,其中包括人防面积2824.80平方米,停车面积(非兼容人防)1783.94平方米。垂直循环式机械车库设备数量:182个。本次招标预估价格约1200万元。
招标范围:机械停车设备供货及安装,包括方案优化及产品设计、产品供应、施工安装、检测、验收、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地基基础、外立面施工及相关配套服务等。
招标工期:180日历天(其中供货期及基础施工部分合计100日历天,设备安装期及外立面施工合计80日历天,具体的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时间必须服从项目建设计划及招标人的安排。);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或组成联合体满足以下①、②、③资质:
①合格的机械停车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具体如下:制造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须具备合格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②投标人须提供安装,安装单位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或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
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机械停车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2)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名。
3.3其它要求:
①承担本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内容的企业须满足以下要求: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予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余同)为2026年4月7日09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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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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