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三江商务区江头路建设工程已由永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审〔2025〕14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永嘉县三江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永嘉县三江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工程为永嘉县三江商务区江头路建设工程工程,包括道路、给排水、桥涵、路灯、交通等工作内容。本次招标预算价为23524800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2施工总工期:270日历天。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在“浙江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核查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的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1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2无。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本项目定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9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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